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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经济”不可无“监管”

“无人超市”“迷你KTV”“自助健身房”“智能快递柜”……如今,“无人经济”的迅速发展让人们的消费变得更加快捷便利。但在“无人”模式下消费,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购物出现问题不知找谁处理、个人隐私存在泄露风险等。

“无人经济”符合市场发展的潮流,也满足了消费者个性化的消费需求,不仅能够拓展商家的销售渠道,降低销售成本,还能提升销售效率和消费效率,给消费者带来便利和实惠,发展前景广阔。但从目前看,由于“无人经济”发展速度比较快,法律和监管还有点“反应不及”,涉及的不少问题都处在法律的边缘、模糊地带甚至空白地带,相关法规难以适应“无人经济”的发展需求。

“无人经济”可以无“人”,可以不用现金,但不可无“规矩”,更不可无“监管”。因此,相关部门有必要制定或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无人经济”的业态性质、标准、准入条件、经营者义务、消费者权利、范围边界、监管责任部门等,填补调整“无人经济”的法律空白,给“无人经济”套上法律笼子。同时,相关企业、行业组织也应制定和完善“无人经济”的行规,增强自律意识,实现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发展。

与此相应,市场监管部门应该针对“无人经济”的特点和风险点,健全监管机制,通过“双随机”检查、接投诉举报检查、重点检查以及注册把关、查验年度报告信息、录入公示执法信息等方式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对于履行义务不到位、侵犯消费者权益、触碰法律底线的经营者,除了给予行政追责,还要予以诚信惩戒,甚至将情节严重的经营者拉入黑名单,逐出“无人经济”市场。如此,才能为“无人经济”的良性竞争、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来源: 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