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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关于加快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关于加快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国家机关,各国有企业,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关于加快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7月30日

北京市关于加快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科技创新为引擎,统筹发展和安全,着眼世界前沿技术和未来战略需求,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中国数字经济发展“北京样板”、全球数字经济发展“北京标杆”,加快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

(二)总体目标

通过5至10年的接续努力,打造引领全球数字经济发展的“六个高地”。

——建成一批示范引领性强的数据原生基础设施,数字化场景得到充分应用,成为城市数字智能转型示范高地。

——建设全球领先的超大规模数据平台,实现数据资产化,集聚三成以上全球市值前一百名的数字经济标杆企业,成为国际数据要素配置枢纽高地。

——培育新一代数字化出行、新型数字化健康服务、智能制造、数据支撑的研发和知识生产、数字金融、数字能源服务等新兴产业集群,成为新兴数字产业孵化引领高地。

——聚焦突破高端芯片、基础软硬件、开发平台、基本算法、量子科技、脑机科学等“卡脖子”和前沿核心技术,推出一批世界一流的首创技术、首制产品,成为全球数字技术创新策源高地。

——建成超大城市数字化治理体系,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成为数字治理中国方案服务高地。

——对外数字贸易、跨境数据流动、数字领域基础共性标准制定取得突破性进展,成为数字经济对外合作开放高地。

(三)阶段性目标

到2022年,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和支撑体系更加完善,数据资源优势得以强化,数字技术创新活力不断释放,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加速推进,标杆工程建设、标杆企业培育取得显著进展,数字经济的首都示范辐射能力得到提升,进一步巩固国内标杆城市地位。

到2025年,数据驱动的高质量发展模式基本建立,数据资源要素潜力全面激发,数字企业集聚和产业集群效应大幅提升,数字产业全链条形成,数字技术全领域覆盖,全方位赋能经济社会发展,数字经济增加值达到地区生产总值的50%左右,进入国际先进数字经济城市行列。

到2030年,全面实现数字化赋能超大城市治理,拥有高密度、全球化的数字经济研究服务机构,汇聚海量高频的全球流通数据,具备强大持续的数字创新活力,引领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数字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持续提升,建设成为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

二、打造全球领先的数字经济新体系

加强数字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围绕数据资产,推动数字技术创新,打通数据生成—汇聚—交易—消费—应用全链条,培育数据驱动的未来产业,建立数字经济规则和发展测度体系,形成开放领先的新型数字社会生态。

(一)率先建设数据原生的城市基础设施

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城市基础设施深度融合,建设数据原生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推动城市数字化由数字孪生跃升到数字原生。

加快建设全感知城市。强化各类感知终端整体规划和统筹管理,建立统一标准、统一台账、统筹实施的“一盘棋”推进机制。在道路交通、市政设施等领域,先行推进感知体系全面升级优化,推进智慧杆塔等感知底座组网建设,加速窄带物联网等感知网络覆盖。加快实施“城市码”建设工程,统一城市实体的基础身份标识,推进“人”“企”“物”城市基础感知数据的融合关联和共享。

建设智能网联化城市道路。加快推进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建设和迭代升级,定义标准化智能数字路口,布设自动驾驶领域底层复用的数字化设施。将道路交通基础元素和交通管理规则转化为自动驾驶车辆可识别的数字编码,以道路交通信息原生,实现高级别自动驾驶车辆规模化运行。试点探索城市道路、高速公路智慧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模式。进一步推广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建设成果,开展大城市车路协同的路网建设和改造,实现城市级交通体系的全要素数字化。到“十四五”末,完成1000公里智能网联道路建设,率先成为道路智联领先城市。

建设数字城市管廊。应用感知和通信技术改造、建设城市管廊,形成自我感知生成数据、自动联网汇聚数据、数据赋能安全运行的数字化城市生命线。全面推进水、电、气、热等表具智能化改造,建设高感知密度的智慧楼宇、智慧小区,建立基于能源消费信息的感知体系。推动数字技术和绿色低碳技术在城市建筑、交通等各领域广泛融合应用。

建设国际领先的网络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双千兆”计划,实现千兆入户和5G网络全覆盖。规划建设支撑数字原生的专用网络和边缘算力体系,建成新一代数字集群专网、高可靠低时延车联网、工业互联网、卫星互联网等。

(二)汇聚激活超大规模的数据要素资产

把数据作为北京减量发展条件下持续增长的新动能,集聚激活海量数据资源,孵化数据服务产业,积极探索数据资源资产化、市场化、产业化发展的有效模式和可行路径。

建设多来源支撑的数据资源库。建立数据资源统筹机制,通过数据的物理汇聚和逻辑汇通建立数据标注库,汇聚利用覆盖政府、企业、境内外机构等多来源公共数据,为激活数据资产价值奠定基础。

建立协同高效的算力中心体系。统筹各类政务云、公有云、私有云等算力中心资源,形成市级算力中心与区域算力中心相结合的整体布局,实现北京人均算力达到3000GFLOPS。推动云服务创新发展,支持云端架构优化和云边端协同发展,加强边缘计算能力部署。利用虚拟化技术、绿色节能技术及自动化技术,以绿色低碳为目标,全面改造升级传统数据中心。加快京津冀区域数据中心协同布局,统筹利用周边能源富集地区的算力资源,形成京津冀区域梯次建设、算力一体化的协同发展格局,数据中心密度达到全球领先水平。

打造数据资产产业链。打通从数据源到数据流到数据应用的壁垒,建立基于数据资产管理、交易、服务的产业生态。鼓励企业依法依规开展数据共享,支持行业龙头企业、数字平台企业发展第三方大数据服务产业。鼓励具备数据分析能力的企业,发展医疗、金融、零售业等特定行业数据分析服务。支持各领域企业组建数据资产管理运营公司。探索数据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支持发展联通政府、企业、个人的数据平台交易、数据银行、数据信托和数据中介服务模式,构建完善的数据资产化运营生态。探索开展数据资产质押融资、数据资产保险、数据资产担保、数据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创新服务。构建保障数据安全的系统能力,发展数据安全服务业。

(三)集中建设开放互联的国际数据枢纽

高标准建设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参与数字丝绸之路建设,汇聚国际数据资源,探索数据交易规则、技术实现路径和商业模式,提供面向全球的数据价值发现、数据资产交易服务。

建设数字贸易功能区。高水平建设数字贸易港,提升对内吸引集聚和对外辐射带动作用,成为全球高端要素和优质资源集聚配置的新通道。集聚更多有竞争力的国内外企业,支持国际数字贸易龙头企业总部、研发中心和运营中心等平台型项目落地。支持本土跨国企业架设出海云平台,支持发展云服务、跨境电商、跨文化传播、数字内容等业态。

规划建设数据融合交换处理计算平台。支持布局元数据网关、融合混布数据库、融合人工智能计算沙盒等云端数据生产设施,支持隐私计算和多方安全计算的数据消费池、数据阀,广泛链接跨平台、跨领域、跨地域的数据资源,支撑数字化企业和机构开展联合计算。

(四)聚焦培育数据驱动的未来标杆产业

新一代数字化出行产业。以自动驾驶技术、车路协同解决方案为突破口,统筹“车、路、云、网、图”,推进交通运输工具、交通基础设施和交通出行服务转型。培育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制造、车联网系统、自动驾驶技术、智能公共交通、智能出行等新一代交通出行产业,促进北京交通运行模式的系统性变革。开发高级别自动驾驶车辆、多感合一与多杆合一的技术解决方案、基于统一交通数据的交通大脑系统、可商业化运行的自动驾驶出租服务等数字经济特征新产品。探索发展智能收费、城市交通运行控制、物流车辆自主配送等车路协同应用场景。

新型数字化健康服务产业。以健康大数据平台和健康AI平台为基础,以市民为中心,以网联化医疗资源为支撑,构建健康管理、疾病诊疗、康复保健、养老服务一体贯通的新型健康服务体系。推动医学知识AI化、医疗信息云化、医疗资源网络化、健康服务远程化,探索数字化健康服务新业态和新模式。推行一人一码数字健康管理,加快建设数字化医院,推动实体医院医疗资源在线化发展。推动研发生产智能医学影像设备、手术机器人、康复机器人、AI辅助诊断系统等智能医疗设备,推动可穿戴设备和诊疗设备普及化应用。

智能制造产业。支持制造业企业智能化转型提升,探索以数字链驱动业务链的新型服务。支持京津冀区域合作搭建工业、金融、会展等云平台,打造京津冀数字共同体。发展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电子商务平台、数字化设计服务、服务型制造等新业态。实施“新智造100”等高精尖制造业企业能力升级的引领性工程,建设一批全球智能制造标杆工厂。

支持碳中和的数字能源产业。统筹能源与碳排放,建设多能互补互通的能源互联网和能源大数据平台。着眼能源生产输送消费的全链条革命,集成新一代通信、AI与工业软件等技术,加快推广分布式能源云网解决方案,发展“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新业态。加快能源企业数字化转型,建设智能电网、智慧热网,率先建成全领域、全过程数字化智能化的城市能源系统。按照软硬件一体化、光储充一体化,开发推广既适应交通、园区、楼宇等不同场景又互联互通的新型储能产品、数字能源装备和分布式能源系统。

数字金融产业。搭建多层次、系统化的数字金融监管和风险防控体系,提升金融监管效能。聚焦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功能建设,围绕支付清算、登记托管、征信评级、资产交易、数据管理等环节,支持数字金融重点机构和重大项目落地,提升金融基础设施数字化水平。加强数字金融试点建设,全面推进数字人民币全场景试点应用,推动数字保险等改革试验与测试应用落地。搭建数字金融产业发展交流平台,高水平举办数字金融论坛,打造数字金融科技示范园。

数据支撑的研发和知识生产产业。依托地球空间、环境资源、气象、医学、认知科学、生物系统等各领域的高密度数据平台,加快构建数据密集型科学发现新范式。以数据推动产、学、研、用融合,构建“大装置+大数据”“AI+研发”的新生态,全面赋能新药开发、新材料研制、新产品设计等研发活动。建设基于海量数据信息的知识库和新一代智能化的知识检索、知识图谱服务平台,积极探索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应用的跨学科知识创新和知识生产新模式,推动传媒、传播、出版、教育等产业实现数字经济转型。

(五)超前布局领先一代的数字技术创新

围绕“感—传—算—用”的数据链,建立“识别分析—窗口期捕捉—资源统筹—集中突破—场景应用”的技术创新范式,构建自主可控、产研一体、软硬协同的新一代数字技术创新体系。

超前布局6G网络。支持发展下一代信息通信网络、通信感知一体化、通信与人工智能融合、星地一体融合组网、通信网络内生安全等通信融合技术,加快突破太赫兹通信、智能超表面、6G无线网络架构和信道模型与仿真等技术,协同开展6G相关的高端芯片、核心器件、仿真验证平台等攻关研制。

超前布局量子科技。研制超导量子计算机,完成能够展示量子优越性的量子计算实验;推动拓扑量子比特制备和量子点量子电路研制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培育量子计算技术的产业生态和用户群体,研发量子计算机操作系统。开发量子算法与应用软件,促进其在量子化学、大数据搜索、人工智能、新药研发等领域的应用。

超前布局算法创新。在编组架构、算法信任、超越硅、数字自我等方面,加快数据编织、嵌入式人工智能和低成本单板边缘计算机、差异化隐私、可认证溯源等新兴前沿关键技术突破。加快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和技术领先性的国产人工智能芯片、深度学习框架,研发参数量达万亿级的中文、多模态、认知等超大规模智能模型,构建涵盖数十亿实体规模的多源、多学科和多数据类型的跨媒体知识图谱,建立自主人工智能基础软硬件技术和生态体系。

超前布局区块链。围绕区块链高性能、安全性、隐私保护、可扩展性等方向,加快共识机制、分布式存储、跨链协议、智能合约等技术突破。实现大规模区块链算法性能关键技术突破。

加快生物与信息技术融合。推动在高维度、跨尺度和多模态的生命信息采集工具、分析仪器,以及仿生感知、计算和控制所需的器件、模块等方面布局开发关键共性工具。加强脑与类脑信息系统、中枢信息处理技术、3D生物学分析和仿真技术、DNA存储与计算技术、人机智能交互技术等前沿技术领域突破。

(六)共同营造引领全球的数字社会生态

加快“数字市民”建设。加快建设个人数字身份统一平台,构建全市“可信数字身份+”服务体系。引导数字经济就业新需求,出台数字经济就业支持政策,建立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就业制度。建设数字社区中心,针对老年人需求与特点开展指导和培训,探索产品与服务的适老化改造。

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动农业、工业、服务业等各行业企业数字化转型,组织实施一批典型项目。通过上云、上平台和智能化技改、绿色化技改工程,推动万家企业全面实现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推动制造业企业应用智能生产设备及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快向“互联网+制造”升级。到“十四五”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关键技术装备自动化、网络化、智能化提升,中小企业实现上云上平台,线上办公、远程协作、协同开发等数字化运营手段普遍应用,万人机器人拥有率达到世界领先水平。

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全面构建数字化为特征的现代化治理体系。以数字化技术推进政务服务全方位、系统性、重塑性变革,提高政府提供服务的效能。进一步推进数据开放,构建数据驱动的政府管理新机制、新平台,用数据支持决策管理。

加快数字社会建设。不断深化数字技术在各个社会事业领域的应用,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的数字化水平,数字教育、数字文化、数字社会保障、数字社区建设取得更大突破。以数字技术助推文化、商业、旅游融合发展,以数字链接、数字体验促进以文塑旅、以文带商、以旅彰文,进一步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引导数字平台企业健康有序发展,线上线下融合互动的应用场景更加普及。

(七)先行构建合作共赢的数字经济规则

建立安全和发展并重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通过数字贸易港探索从个案规则到合作规范的跨境数据流动路径,开展企业数据流动试点。完善数据分类分级安全保护制度,以个人信息跨境流动为突破口,通过数字海关、国际大数据交易所充分验证国际数据安全交易的技术与监管规则。

构建对内对外双向开放的发展格局。积极争取扩大数字市场准入,加大数字产品安全检测、安全能力认证、增值电信业务牌照等方面试点开放力度。支持企业、机构在5G、工业互联网、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等领域深化开展技术标准合作、解决方案联合开发,主动嵌入全球数字科技创新链条和生态系统。探索建立“监管沙盒”,在自动驾驶、高精度地图、无线电频谱、区块链、人工智能应用等领域探索双向开放创新。前瞻性研究数字税收,提出数字经济重点领域税收方案。

建设全球贸易数字化示范区。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在大兴区探索设立数字贸易示范区。探索贸易数字化标准体系建设,创新数字支付结算,汇聚智慧供应链平台,激发贸易数字化新业态,推动全球贸易数字化变革。加强数字资源保护体系建设,推进数字技术在国际贸易全流程应用。

(八)科学构建系统全面的发展测度体系

建立全球化的动态跟踪机制。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欧盟、金砖国家等重点地区、主要城市的常态化沟通对接交流,形成数字经济合作机制。持续跟踪全球数字经济发展的前沿动态,全面掌握数字经济的发展水平和变化趋势。

构建标准化的测度指标体系。从数字基础设施、数据资产价值量、数据交易能力、数字经济规模与结构、数字技术融合与应用等维度,系统构建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评估指标体系。构建完善的数字经济测度系统框架,开展主要城市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比较研究与测评。

打造引领数字经济发展的话语平台。研究组建具有权威性、影响力的数字经济研究机构。开发形成北京数字标杆城市指数、年度白皮书等权威性产品,组织开展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评估指标测度的发布活动。

三、组织实施标杆引领工程

聚焦数字经济基础性、综合性、关键性环节领域,率先实施一批标杆工程,建成有力彰显数字经济时代的标志性设施、标志性系统、标志性机构、标志性场景、标志性产品和标志性服务。

(一)数字城市操作系统创制工程

建设新一代数字原生城市操作系统,形成城市级物联网、人工智能和5G应用的基础。加快城市空间智能模型系统建设,部署与城市感知网络交互的智能设备控制模型、感知数据分析与标注模型、推理服务平台等,建立通用智能服务基础。利用3D智能扫描、二维码感知服务、城市视频监控网络、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等构建感知终端体系。对城市各类空间实体和逻辑实体进行赋码,建设一人一码、一物一码、一事一码的城市时空编码体系。利用知识图谱、图计算推理预测等技术,构建城市空间对象复杂网络。

(二)城市超级算力中心建设工程

应用智能计算沙盒、元数据网关、感知服务网关和隐私计算数据阀等技术,建设具备计算传输一体化能力、混合联动型的城市超级算力中心,促进数据、算力、算法生态的协同发展。汇聚各领域、各类型数据资源,加快建设面向人工智能的超大规模样本库,打造城市数据资产底座。协同融合云端训练中心与边缘端推理平台,建设人机交互的分布式特征工程平台和推理平台等服务平台。建设各类数据交换平台,强化城市数据供需调度中心功能建设,促进数据供给与需求高效链接,实现数据资产的智能化、系统化配置。智慧管控城市视觉和交通感知网络等基础设施,推动人工智能应用催化落地。

(三)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建设工程

探索建立集数据登记、评估、共享、交易、应用、服务于一体的数据流通机制,引导数据汇聚和融合利用,建设数据跨境交易枢纽。围绕明文数据交易和基于隐私计算的数据交易方式,搭建数据交易系统。加快数据交易规范化运营和试点化推进,通过建立北京市数据资产评估中心实现高价值数据的开发利用和安全流通,对高价值敏感数据分级分类制定特定交易规则和交易机制。吸引央企、互联网龙头企业、金融机构、数据中介服务机构等建立数据交易联盟,在数字金融、数字化健康服务、自动驾驶、工业互联网等垂直领域先行实现数据交易。

(四)高级别自动驾驶全场景运营示范工程

率先实践网联云控技术方案,以车路互联与云端协同的方式为自动驾驶提供感知与决策辅助。到2022年完成“聪明的车、智慧的路、实时的云、可靠的网、精确的图”五大支撑体系建设,引入新型交通基础设施运营商,探索新型数字交通商业模式。搭建数字化交通综合应用环境,鼓励自动驾驶出租车、公交车、物流货运车、环卫车等高级别自动驾驶场景在国家和本市许可范围内进行具体示范和典型应用。开展政策先行区建设,对场景应用进行创新监管,形成数据交通新规则,为创新型自动驾驶场景应用提供政策保障。

(五)跨体系数字医疗示范中心建设工程

以数据和数据化为抓手,统筹北京地区医疗资源,打造健康服务共同体,推动实现医疗卫生事业由“以治疗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汇聚基于一人一码建立的健康数据,利用多种隐私计算技术,在充分保障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建立健康数据共享机制。建设数字健康管理和智能医疗中台操作系统,构建智能医疗生态。通过数据分析、基因技术、AI预测等技术手段,构建跨体系数字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集成智能医疗、疾病预防、幸福养老、健康生活、健康运动等服务,重构数字化的健康服务产业链。

(六)数字化社区建设工程

建设由基础底座、核心平台和应用场景构成的社区治理服务新形式,以回天地区为试点,构建超大型城市社区数字化治理模式。打通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数据通道,形成基层社区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数据基础。围绕社区生活全链条,依托线上社区数字化平台和线下社区服务机构,推动政务服务平台、社区感知设施和家庭终端联通,打通“最后一公里”社区经济圈。以社区微生态优化促进都市大产业升级,形成“数据—算法—服务”的正向闭环,推动单体设备、碎片拼凑式场景体验向跨场景全域智能体验进化,实现社区智慧化与“产城人”一体化同步发展。

四、培育壮大数字经济标杆企业

围绕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技术创新链和产业链对接融合,统筹支持传统企业数字化转型和数字技术企业发展,孕育形成技术创新型、数字赋能型、平台服务型和场景应用型等不同类型的标杆企业。

(一)培育数字基础技术标杆企业

聚焦高端芯片、硅光芯片、传感器、操作系统、开源技术、人工智能关键算法等关键技术,培育一批自主可控、产研一体、开源开放、软硬协同的标杆企业。大力支持企业开展基础研究与技术攻关,掌握自主知识产权,全面提升技术创新、集群带动、产业链整合和标准创制能力。探索建设国际化开源社区,支持搭建开源开放平台,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开源项目和产业生态。支持中小企业以技术入股等多种形式与龙头企业深入合作,组建创新联合体,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创新。

(二)打造数字化赋能标杆企业

加快数字化赋能现代农业、基础设施、都市服务等行业,打造一批供需链条协同、要素动态配置、数据开放共享的转型标杆企业。鼓励企业开展核心价值环节、关键工艺与工序段、生产单元与产线、车间与工厂的数字化改造升级,培育系统集成服务输出能力,打造一批数字化赋能的智造标杆。支持企业向服务型制造转型,基于数据平台创新提供数字化设计服务、数字供销订单服务,提升咨询规划、方案设计、集成实施、运营维护等专业服务能力,培育一批数字化赋能的服务标杆。支持软件供应商、智能制造装备供应商协同创新,提供平台化、组件化的行业系统解决方案,促进各行业产供销智能化、协同化发展。

(三)壮大数字平台标杆企业

建设新商业服务、协同办公、数字化居住、知识生产等产业互联网平台,培育一批能够充分发挥数据价值的数字平台标杆企业。推动前沿技术与工业机理模型融合,支持建设行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及针对特定技术领域的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企业发展协同设计、众包众创、共享制造、分布式制造等新模式,探索设备预测性维护、装备能效优化、产品衍生服务等新业务。支持企业构建从芯片到系统、从软件到硬件的生态体系,打造终端产品、操作系统、应用服务一体化的产业新平台。推动平台间数据互联互通,构建平台数据字典互认机制,制定平台间接口规范,打造协同发展、多层次系统化平台体系。推动消费互联网平台与工业互联网平台互联互通,打造需求驱动、柔性制造、供应链协同的新模式。

(四)孵化新模式新应用标杆企业

依托数据原生的城市基础设施,支持数字技术、数据产品与服务落地转化。通过城市全域应用场景开放,在新一代数字化出行、新型数字化健康服务、数字化社区、文商旅消费、公共服务等领域催生新应用,培育一批企业形态、商业模式发生根本性变革的标杆企业。完善新型企业孵化生态,提供从项目孵化、企业孵化到产业孵化的全链条服务。探索“反向孵化”新模式,构建以应用促进技术转化、以应用验证技术成果的新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统筹推进机制

成立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专班,加强对全市数字经济建设的顶层设计和战略指导,加强标杆工程、重大事项、重点项目、重大问题的统筹调度。建立数字经济标杆城市的政策清单、任务清单,形成技术发展路线图,持续推进、动态更新。梳理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加强资金、人才等配套政策建设。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鼓励数字经济龙头企业牵头整合行业资源,搭建专业性发展平台。

(二)实施法规标准引领战略

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地方立法,制定配套实施办法,针对数据权属、数据交易规则、数据跨境流动、预防平台垄断等关键问题建立规则体系。强化标准规范和引领,鼓励行业协会、产业联盟、龙头企业等主体参与各类标准制定,积极争取国家数字经济领域标准化试点建设,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组建北京数字经济发展联盟,制定数字经济新规则,发展数字经济新技术、新产品服务。

(三)统筹数字经济发展与安全

树立包容审慎监管理念,建立健全数字经济市场监管体系,完善平台企业垄断认定、数据分级分类收集使用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监管措施,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强化反垄断日常监管。以科技手段赋能监管创新,合理建设监管系统、监测平台。综合各类社会主体力量,加强联合监管、信用监管、投诉举报、风险预警及互联网监管机制,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

(四)打造国际化发展平台

依托“一带一路”、金砖国家会议、G20峰会等国际平台,加强在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化转型、电子商务、国际标准化、国际人才交流等方面的国际合作。举办有国际影响力的全球数字经济大会,打造数字经济国际化交流合作平台。支持与国外科技园区、创新企业进行合作,开展数字技术前沿研究、标杆产业应用推广以及创新服务。设立数字经济国际合作研究院,开展非政府间数据跨境合作和交流。

(五)争取先行先试政策支持

积极争取政策先行先试和数据资源汇聚。探索数据要素市场培育、数据资产管理运营、数字贸易、数字技术创新等管理制度创新。争取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框架下,通过“监管沙盒”开展监管措施试点,针对数据交易和数据跨境服务制定专项保障政策,利用数据交易平台探索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监管规范。

(六)优化数字经济营商环境

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准入标准和运行规则,打破制约创新的行业垄断和市场分割。充分发挥北京互联网法院引领作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快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加大打击侵权行为力度。完善数字经济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数字企业培育长效机制。以企业联盟为载体,鼓励开展系统解决方案、技术创新、应用场景构建的联合行动,促进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加大对数字经济领域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育力度。探索实施简化并购审批程序等创新政策,完善法律服务支持方式。优化要素资源配置,集聚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吸引数字经济资本投资,汇集培养国际化数字经济人才。